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七年级招生公告

作者: 时间:2016-07-09浏览:1024设置


根据《贾汪区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贾教〔2016〕26号),我校七年级招生即将开始。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施教区范围

滨河路以东、新朝阳渠以西、泓福路以南、煤源路(原新夏路)向东延伸到大洞山山麓以北范围内的新城区部分及大泉办事处的泉东、泉西、崮岘等行政村。

二、新生登记条件

1.小学应届毕业生;2.具有贾汪区户籍;3.在我校施教区范围内。

三、新生登记时间

7月10日 传世经典、御龙山水小区、高盛汉郡、蓝庭国际、永福城;

7月11日 康馨园(南、北区)、阳光世纪苑、御景华庭、幸福家园小区;

7月12日 泉东、泉西、崮岘行政村桃园公馆、乾隆御苑

7月13日 新夏居委会社区、师大贾汪校区宿舍、机电工程学校宿舍、七中学校宿舍滨河名邸

7月14日 德客城及其它施教区内相关区域

(接受报名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6:30)

四、新生登记办法

1.领号:施教区范围内小学毕业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或拆迁协议书及无房证明,或购房协议书、购房发票、缴纳的房产契税完税证明)、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小学毕业生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在规定时间内到附校北门传达室领取资格审查顺序号。(报名相关要求及需要的具体证件请到师大附校北门看公示)

复印件要求: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纸的同一面上;户口簿复印首页、监护人所在页、新生所在页;房产证复印产权所有人页、房产地址页;拆迁协议书分两页;无房证明一页,购房协议书产权所有人页、房产地址页及尾页,所购房发票,所缴纳的房产契税完税证明)。

2.审核。按领取的号码先后顺序到指定地点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填写《新生信息登记表》,并接受复审。审核不合格的回相应初中施教区报名。

五、诚信责任

监护人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时要填写材料真实承诺书,学校已向有关职能部门申请验证证件的真伪,一旦查实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弄虚作假,学校有权取消被监护人的入学资格,并纳入诚信黑名单,同时报请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六、录取公示时间

拟定7月18日公示新生录取名单。


    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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