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明年是十二规划课题的结题之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为给广大教师提供高层次的专业发展平台,现转发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的通知,请有意向的教师积极准备,学校教师发展处将组织相关课题论证活动(申报材料相关附件请咨询学校教师发展处)。
附件:
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
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的通知
各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等学校(高职院校): 经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从2014年11月10日起,启动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的组织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10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选题 除继续可以在《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指南》“研究方向与范围”内选题外,为更好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新形势,本次申报特增设如下“重大课题”选题,以招标和委托方式进行研究。 1.“十三五”江苏推进教育现代化研究; 2.江苏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 3.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研究; 4.义务教育均衡与多样发展研究; 5.幼儿园师资配置及结构优化研究; 6.特殊教育支持保障体系研究; 7.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双主体办学的实现途径和政策研究; 8.江苏高校分类管理与评价研究; 9.应用技术型高校标准体系研究; 10.大学章程建设的理论研究; 11.青少年健康问题及对策研究; 12.大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标准研制和评价研究。 二、关于申报数量 本次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采取限额申报方式。各市申报数限额如下:南京市,250项;苏州市,250项;南通市,250项;无锡市,200项;常州市,200项;扬州市,200项;泰州市,180项;连云港市,180项;镇江市,150项;徐州市,150项;淮安市,150项;宿迁市,150项;盐城市,150项。各高等学校(高职院校)申报数,原则上不超过15项。 上述申报数量包括“初中教育专项”、“青年教师专项”、“体卫艺专项”。 “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专项”不列入上述申报数。 为加强考试招生改革研究,本次申报增设“考试招生改革专项”,由我办和省考试院联合评审管理,申报相关内容见附件1,申报数量不列入上述申报数。 三、关于申报程序 各中小学幼儿园按“学校→县(市、区)教科室→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程序申报;各高等学校(高职院校)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汇总本校申报材料后,直接报送我办。 四、关于申报材料 1.《课题申报评审书》(1份原件); 2.《课题申报评审活页》(1份原件,4份复印件); 3.《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原件,由各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填写)。
| 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1月10日
教师发展处 2014年1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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