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义务教育新生报名材料现场复审所需证件要求

作者: 时间:2021-07-02浏览:1267设置

一、施教区内学生确认需要提供的基本证件及材料
小学毕业证(升入小学的提供幼儿园毕业证)、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张、户口本(学生为贾汪区户籍)、第一监护人的身份证、房产证(不动产证)、所提实际居住房产的不动产(住房查询信息证明,查询方法见附件)、结婚证、学生出生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要求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户口本复印首页、监护人所在页、入学学生所在页;
房产证(不动产证)复印产权所有人页、房产地址页,【其中产权所有人页(含房主姓名、房屋楼号住址)、监护人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及所提交实际居住房产的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复印2份】
二、施教区内学生确认时针对户籍等不同情况,还需要提供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学生法定监护人有房产的
①学生法定监护人户籍(户号一致)、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按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确定施教区。
——需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所提交实际居住房产的不动产(住房)查询信息证明(查询方法见附件)、结婚证、学生出生证、毕业证。
②学生法定监护人有唯一房产,但与户籍、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凭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确定施教区。
——需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所提交实际居住房产的不动产(住房)查询信息证明(查询方法见附件)、结婚证、学生出生证、毕业证。
③学生法定监护人有多处房产的,以实际居住的房产确定施教区公办学校。实际居住界定:具备水电、桌椅、床铺、炊具等基本生活条件且在该房产中生活。
——需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所提实际居住交房产的不动产(住房)查询信息证明(查询方法见附件)、近两个月水单费发票、结婚证、学生出生证、毕业证。
④学生法定监护人原房产已拆迁异地安置的,以安置地确定其施教区。
——需提供: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安置地房产证(在我校施教区范围内)、所提交安置地房产的不动产(住房)查询信息证明(查询方法见附件)、拆迁协议(拆迁协议要有拆迁办提供的带有学生监护人具体安置“小区名称、楼号、房号”证明)(拆迁协议复印件和原件相符且清晰)、结婚证、学生出生证、毕业证。
⑤学生父母离异的,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证明材料,以抚养权归属方的房产确定施教区。
——需提供:法定抚养权归属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抚养权归属方的房产证、所提交房产的不动产(住房)查询信息证明(查询方法见附件)、法院离婚判决书(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已公正)、学生出生证、毕业证。
2.学生法定监护人无房产的
①学生户籍随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户号一致),其父母双方均未有其他住房,持房管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可以按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确定学生的施教区公办学校。
——需提供: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所提交房产的不动产(住房)查询信息证明(查询方法见附件)、父母双方的无房产证明(即:父母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查询方法见附件)、结婚证、学生出生证、毕业证。
②学生法定监护人原房产已拆迁,货币补偿、确未购房的,凭拆迁协议和无房产证明,按学生家庭的户籍所在地确定其施教区公办学校。
——需提供: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拆迁协议(拆迁协议要有拆迁办提供的带有学生监护人具体安置“小区名称、楼号、房号”证明)(拆迁协议复印件和原件相符且清晰)、父母双方的无房产证明(即:父母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查询方法见附件)、结婚证、学生出生证、毕业证。
3.其他特殊情况
①学生的户籍(户号一致)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地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按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需提供: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所提交房产的不动产(住房)查询信息证明(查询方法见附件)、结婚证及军官证(或公派出国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证明),学生出生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
②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施教区内每一套合法固定住房,每六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的多子女入学不受此限制。
③公办初中七年级招生,施教区内每一套合法固定住房,每三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的多子女入学不受此限制。
三、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1.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界定:非贾汪区户籍到我区经商或务工人员的子女。
2.入学条件。随迁子女父母持有在贾汪的居住证(一年以上),在贾汪经商或务工一年以上,在现居住地居住不少于一年的证明。
3.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求在我区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入学的,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随迁子女父母居住证(一年以上)、身份证、家庭户口簿;
②随迁子女父母在贾汪区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出具自谋职业已满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工资流水等);
③随迁子女父母在贾汪现居住地居住不少于一年的证明(已购房产的出具房产证明,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赁合同和租住房屋的房产证明复印件)(需提供:所提交实际居住房产的不动产(住房)查询信息证明(查询方法见附件));
④升入初中的,还应出具学生的小学毕业证书;
⑤随迁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的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还需出具儿童少年的出生证明或预防接种证、父母的结婚证或离婚证明材料。
四、施教区公办学校审定中有关证件特殊情况的处理
①房产赠与协议书、房产交易协议书等不视为学生施教区确认的房产证明。
②已购房产尚未取得房产证但已实际入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全款发票可视为有效房产证明。
实际居住界定:具备水电、桌椅、床铺、炊具等基本生活条件且在该房产中生活。
——需提供: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父母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全款发票、缴纳的房产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所提交房产的不动产(住房)查询信息证明(查询方法见附件),近两个月的水电费发票、结婚证、学生出生证、毕业证。
③已购房产但开发商未将房产交付业主的,该房产不视为学生施教区确认的房产证明。
④确认学生施教区过程中,所有证件的有效日期均截止到2021年7月3日。
⑤无房证明:指住建局出具的住房信息查询证明(原件)或徐州不动产官微查询打印的证明(查询方法见附件)。
⑥房产拆迁安置证明:指拆迁安置协议及区拆迁办的出具的证明。
学生的法定监护人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时要填写材料真实承诺书,学校已向有关职能部门申请校验证件的真伪,一旦查实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弄虚作假,学校有权取消被监护人的入学资格,并纳入诚信黑名单,同时报请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     
                           2020年6月3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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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生入学住房信息查询方法

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或微信关注公众号:徐州不动产官微(xzbdcgw),查询区域默认是徐州市区,查询时需将查询区域改为贾汪区。


3.贾汪区不动产(住房)查询信息证明示例(有房或无房都能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