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食堂面粉协议供货磋商

作者: 时间:2019-04-23浏览:212设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现对我校食堂面粉协议供货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报名。

一、项目名称: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食堂大米协议供货磋商

二、项目概况

1.地点: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

2.供货周期:201951——2020年暑假开学前,具体合同约定。

3.采购方式:公开磋商

4.项目概况:本次招标是为我校食堂烹饪用面粉协议供货,面粉的年使用参考量为17吨,具体数量以实际用量为准,每月供货一次。

5. 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每一个半月付款一次,付款额以投标单价*实际供货量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具有粮食收购许可证(代理或经销的除外);

3. 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代理或经销的除外);

4. 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5. 具有当地质检局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6.投标企业与供货企业必须为同一单位,出具的发票、收款单位必须与中标单位相符。送货品牌应该与所投标的品牌一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1.本项目实行资格前审,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19423——42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7:00前携带资格预审文件到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食堂二楼办公室进行报名。

2.资格预审文件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生产能力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3)粮食收购许可证复印件(代理或经销的除外);

4)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代理或经销的除外);

5)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6)当地质检局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

7)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代表签章、签字);

3.以上文件的复印件需要加盖投标人鲜章,投标人的上述资质审核文件必须单独密封在资料袋中,并在封袋正面写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投标代表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4.报名联系人:郝老师,吴老师联系电话:0516-87818137

5.采购人将在428日前对投标人资格审核文件进行审查,并对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投标人进行考察,结果将及时通知所有通过资质审查和考察合格的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获取:

1.资格审查和现场考察结束后,我办将向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的电子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2.招标文件如有补充说明或答疑、更改公告,也将于2019425日下午1700前在招标网上进行公布,请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将不再另行通知。

八、投标、开标、评标时间及地点

1.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1943014:00前,当日1400投标截止。

2.接受投标文件地点: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食堂二楼办公室

3.开标、评标时间及地点:20194301430始,在我校食堂举行。

九、其他事项

本项目收取标书费200元,投标人在投标时以现金方式递交。收取投标保证金5000元,保证金仅限于现金形式支付,在投标当日和标书费一起递交,保证金需用信封单独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代表签名。

十、招标办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516- 87818137

联系地址: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食堂二楼办公室

                                                  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食堂

                          2019423

     2019-2020附校食堂招标说明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