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19年度徐州市教育系统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的评选办法

作者: 时间:2019-06-21浏览:391设置

各学部、各处室:

根据徐教委(20198号文件《关于评选推荐徐州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要求,我校启动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的评选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1.各学部、处室下发徐教委(20198号文件《关于评选推荐徐州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让广大教职员工知悉评选条件。

2.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员工,填写《徐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上报学部负责人处。

3.各学部召开全体教师会,对参与评选教师进行测评,群众测评前两名进入学部团队集体研究讨论(参加测评教职工人数不得低于学部教职工总人数的60%)。

4.各学部团队针对群众测评前两名教师德能勤绩各方面情况,综合考评,上报一名教师进入学校党总支委员会集中研究讨论。

5.学校党总支委员会针对各学部推荐教师德能勤绩各方面情况,综合考评,评选两名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进行公示。

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

2019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