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选拔2017年 江苏英语教师雏雁培育项目培训学员的通知

作者:教师发展处 时间:2016-09-14浏览:1034设置

各位老师
  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选拔2017年江苏英语教师雏雁培育项目培训学员的通知”转于你处,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并于9月26日前将“江苏英语教师雏雁培育项目”申请表(附件2)教师发展处,同时报送电子稿(勿发送到文件上的邮箱)注:1.申报教师必须经学校同意,校长需在申报表上签字盖章。
2.申报教师须与学校签订“自愿在本校从事英语教学工作不少于5年”的相关合同。
3. 申请教师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缺一属不合格)。填写内容不实者,不得参加选拔考试,并追究申请人的责任。报名参加选拔后不可无故放弃考试。

教师发展处

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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