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处室、各年级组上交考核细则的通知

作者:薛刚 时间:2014-11-04浏览:568设置

各处室、各年级组:

  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对全体教职工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量化,也为全面提升学校各处室和年级组的管理水平,激发学校全体教职工争先创优的工作热情,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要求各处室、各年级组制定、修改本处室的考核细则,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整体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等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科学评估、奖优罚劣的原则,严格程序,突出重点,力求考实、考准、考公平。
  二、考核范围
  各处室、年级组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具体考核细则,对全体教职工工作成绩、工作内容、工作量进行考核、量化。
  三、考核标准
  各处室、年级组指定的考核细则应以百分为满分进行考核,考核细则中应明确每一项工作具体的加分和扣分标准、要求,做到有据可依,有证可查。
  四、考核细则上交时间
  请各处室、年级组召开处室及年级组会议后,讨论并修改完善本单位的考核细则,在周三(11月5日)下午放学前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798790563@qq.com,联系人:韩雪。如有疑问请致电校长办公室,电话:87818122。

  五、本项工作计入办公室对各处室、年级组考核内容,请各处室、年级组按照规定时间上报。
                              

校长办公室
201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