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公告: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2023年中秋等三大节日职工慰问品提货券

作者: 时间:2023-09-01浏览:689设置

磋商公告: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2023年中秋等三大节日职工慰问品提货券

    

根据全国总工会、江苏省总工会和徐州总工会的文件精神,结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拟对我校2023年中秋、国庆、教师节职工慰问品提货券及其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项目概况

1.数量及要求:中秋、国庆职工慰问品提货券,共785份左右,所购食品确保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的所有质量标准,资金为工会专项经费,以职工节日提货券总数为据予以结账。

2.采购内容:中秋、国庆、教师节职工慰问品提货券。

3.到货时间:提货券最迟于2023年9月25日前送到校工会办公室。

4.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所提供食品等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质量标准,若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投标人无条件为采购人提供兜底保障,及时安排(职工)退货或换货;若发生食品中毒等事件,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

(2)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的提货券(可多次使用),用于购买投标人店里包括但不局限于米、面、油及食品等,价格按店里对外挂牌销售价,享受投标人所有优惠活动待遇,不得提价或变相涨价。

二、资格要求

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有效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具有良好的品牌知名度,产品品质优良,口碑好,价格合理,方便提货的优先考虑。

2.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本次投标活动范围(如食品销售经营)。

3.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许可资质。

4.能够遵守我国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近三年内无违法行为,未受到相关行政处罚,产品必须达到国家标准。

5.投标人近五年未发生食品安全等相关事故和不良诚信记录(提供声明函)。确保食品安全符合国家食品行业相关规定。

6. 本次选择3-4家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最终入围供应商数量由评标小组现场决定)

三、产品要求:

(1)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的慰问品提货劵,用于购买投标人店里货品,价格按店里对外挂牌销售价,享受投标人所有优惠活动待遇,不得提价或变相涨价。

(2)投标人提供的提货劵因投标方自身原因,导致该卷无法正常消费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投标方必须无条件对该部分提货券退款。或出现产品质量与服务的问题,造成采购方损失的,采购人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直到扣完为止。

四、相关费用

收取投标保证金2000元。保证金仅限于现金形式支付(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礼品发放完毕90个工作日,如无质量和服务问题即退还。未中标的在招标会结束后退还),在投标当日和标书费一起递交,保证金需用信封单独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代表签名。

五、投标、开标、评标时间及地点:

1)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9月12日9:30至10:00。

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12日10:00整。

3)接受投标文件地点: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行政楼204室 。

4)开标时间:2023年9月12日10:00整。

5)开标地点: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行政楼204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8361508205

 

未尽事宜见磋商文件(见附件)。

附件: 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2023年中秋等三大节日职工慰问品提货券采购磋商文件.docx

 

 

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工会

2023年8月30日

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2023年职工端午慰问品磋商采购公告(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