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现把徐州市人保局《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下载附件,做好宣传和组织报名工作。于4月2日下午5:00前将所需材料报教师发展处(每人一个档案袋,写清材料名称),联系人:刘林处长。
说明:
1. 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考评工作采取个人自愿申报原则;
2. 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考评实行评聘分开,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在取得相应资格后,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规定,符合聘任条件、年限并聘任后,方可按有关规定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教师发展处
2015年4月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