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广大高校学生投身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现决定在全校开展省、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校级“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根据徐州市、贾汪区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有关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名额
1、校级“三好学生标兵”每班5名。
2、省、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推荐指标为9名
3、“先进班集体”推荐指标为3个,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 | 三好学生 | 优秀学干 | 先进学生集体 | ||||||||||||
初中 | 高中 | 初中 | 高中 | 初中 | 高中 | ||||||||||
区级 | 市级 | 区级 | 市级 | 省级 | 区级 | 市级 | 区级 | 市级 | 省级 | 区级 | 市级 | 区级 | 市级 | ||
全校名额 | 1 | 1 | 2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
年级分配 | 九 年 级 | 七 年 级 | 高 一 年 级 | 高 二 年 级 | 高 二 年 级 | 八 年 级 | 七 年 级 | 高 一 年 级 | 七 年 级 | 八 年 级 | 高 一 年 级 |
二、评选表彰标准
“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上述“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外,还应担任班级、年级和学校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已,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积极开展各项体育锻炼活动。
三、评选推荐程序
各年级部成立三好、优干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各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酝酿,通过民主推荐产生后,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上报学工处,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后报送教育局。
“先进班集体”由各年级部倡议各班级申报,结合班级常规管理实际确定并推荐、上报。
四、评选推荐要求
评选推荐要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
五、评选推荐
请各单位将推荐人员的推荐表(见附件)于4月9曰前报学生工作处,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同时将以上材料以电子稿形式打包发至育心工作室群。
相关表格见附件
附件:评优各类表格.doc
学生工作处
2015年4月7日